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联合融资
通过联合融资业务,亚洲开发银行(亚行)的融资伙伴——政府或其部门、多边融资机构和商业组织等——能够参与亚行项目的融资。额外资金以官方贷款和赠款、技术援助、其他优惠融资以及商业联合融资等形式提供,如B类贷款、风险转移安排、平行贷款和股权、担保联合融资,以及亚行贸易融资计划和供应链融资计划下的交易联合融资。
亚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业务有助于开发创新解决方案,以应对复杂的发展挑战,为亚行其他发展中成员体提供经验教训和可复制的模式。
通过联合融资业务,亚洲开发银行(亚行)的融资伙伴——政府或其部门、多边融资机构和商业组织等——能够参与亚行项目的融资。额外资金以官方贷款和赠款、技术援助、其他优惠融资以及商业联合融资等形式提供,如B类贷款、风险转移安排、平行贷款和股权、担保联合融资,以及亚行贸易融资计划和供应链融资计划下的交易联合融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