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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洲开发银行和中华人民共和国: 联合融资

亚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业务有助于开发创新解决方案,以应对复杂的发展挑战,为亚行其他发展中成员体提供经验教训和可复制的模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联合融资

通过联合融资业务,亚洲开发银行(亚行)的融资伙伴——政府或其部门、多边融资机构和商业组织等——能够参与亚行项目的融资。额外资金以官方贷款和赠款、技术援助、其他优惠融资以及商业联合融资等形式提供,如B类贷款、风险转移安排、平行贷款和股权、担保联合融资,以及亚行贸易融资计划和供应链融资计划下的交易联合融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联合融资项目,2016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联合融资投资项目,2016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更多资源

联合融资合作伙伴关系

亚行携手各国际开发机构、多边和双边机构、私营部门以及其他新兴发展合作伙伴,为改善亚太地区人民生活的各类活动提供融资。

商业联合融资

亚行通过与商业金融机构合作,协助发展中成员体政府和私营部门借款人按商业条款为亚行支持项目争取债务融资。

资金与资源

亚行的大部分贷款资金来源于普通资金源,以接近市场的条款提供给中低收入成员体。